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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电影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2-03-03 10:20:10

『壹』 朝花夕拾全文

第一章 家乡的野菜 第二章 采蕨菜 第三章 菜豆花 第四章 锅锅宴
第五章 看电影 第六章 春妮子 第七章 眼镜纪事 第八章 魔芋
第九章 魇 第十章 山地颠轿 第十一章 水搭伴 第十二章 咂酒
第十三章 火工和尚 第十四章 端午节 第十五章 看川戏 第十六章 糍粑
第十七章 校歌 第十八章 鬼工 第十九章 黄齐老爷 第二十章 小甲
第二十一章 保保 第二十二章 记忆松溉 第二十三章 包谷面 第二十四章 草蛐蛐儿和灶居子
正文 第一章 家乡的野菜
春天,蔬菜的种子才下地,挣出几片怯怯的下芽。这时,野菜却遍山遍野地长起来了。
“三月三,茼蒿下米汤。”茼蒿最先出来。茼蒿有一股很烈的中药味,街邻据此称可治昏病。祖母常采来炒着吃,我却不大喜欢。周作人引用顾禄的《清嘉录》云:“因谚有三月三的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这是吴地的习俗,我们松溉却用茼蒿。摘几片茎叶,放在灶头碗柜,能拒虫蚁,特别是偷油婆(蟑螂)。
茼蒿不多,生存期也短,二十来天就过去了,常有乡下小孩子用篮子盛了来叫卖。不论斤两,一束一束地栓了,几分钱一束。“茼——蒿——菜哎——”尖嗓子,声调极高,脆,长声悠悠。最后一个“哎”字拔上去,颤一颤,滑下来,极有音韵。我不爱吃茼蒿菜,却爱听这叫卖声。现在这种菜很少见了,长在地里,多半被人锄去;长在野地,谁也懒得去采。今年春天见学校门口有人卖茼蒿,洗净了散放在篮子里,几乎无人问津。许多人不认识这是什么菜,卖菜的青年解释说:“茼蒿菜,治昏病呢。”想来,他小时侯也沿街叫卖过茼蒿吧?
湿踏菌是小孩子吃的玩意儿,似乎并不属于菌类的一种,而属苔藓类了。春天雨水多,潮湿,湿踏菌是水气的产物,在背阴的地方贴青石长了,象苔藓,却呈半透明。湿踏菌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极润极柔,入口即化。采来,洗净,在开水里滤一滤(不能过久,久了,就会化成水),拌上酱醋辣椒,不能下饭,也不能填饱肚子,但可以吃着玩儿。
这是小孩子的宠物,大人极少属意于此。但因为废佐料,轻易不得食。街坊上倒有一个大人爱吃,陈三伯。他是大地主的后人,本来在外地教大学,文革时被发配回乡。他一边吃湿踏菌,一边捧着《毛选》细看。看到兴致处,猛夹几箸;愤怒时,弃箸叹息。这在我们看来,非常有趣。这样一个认真学习《毛选》的人,怎么可能是“现行反革命”呢?陈三伯后来又回去教书了。不知他现在还吃不吃湿踏菌。他要是吃湿踏菌,一定会想起那段生活的。
窄耳根又叫猪鼻孔,可是形状既不象耳朵,也不象鼻孔。每年开春耙田,田边地角极多。我原以为这是故乡的特产,后来到过很多地方,才知道到处都有,但我仍愿意相信它是家乡的野菜。摘耳根应该凉拌了吃,有股闷鼻子的怪味,很多人吃不惯;但也可以晒干了泡茶喝,据说可以消食,饭后饮之最宜。我们那时是常常在田边采来,就便在水田里胡乱洗了,入口生吃,味略酸,生津,可以当得零食了。
有儿歌云:“摘、摘、摘窄耳根,一摘摘到大河礅,捡到一根花头巾。花头巾,想我还,要请姑娘坐花船(即花轿)。”我们那时常唱,却不大理会歌中的意思。
春天将尽,天气热起来。满天星在路旁地边“滋滋滋”地冒出来,一夜之间就铺满空地,浓密的小圆绿叶儿,不留一点空隙,一大片一大片,看着让人心里凉丝丝的。满天星是开花的,开小白花,但极少,只有米粒儿大,藏在叶子底下,不易发现。祖母说,天上的流星掉下来,就变成满天星的一粒小花(所以叫满天星),这找着了,就会娶个漂亮勤快的媳妇。于是,我常到地头去找,一找找老半天,有时找着一粒,就满心欢喜地交给祖母看。祖母郑重其事地收起来。谁知,到了夏天,她却用这些小花泡茶给我喝,说是清热降火呢。我也并不计较,来年还去找。
满天星茎叶太娇嫩,经不得炒、炖,不能单独作菜,只能用来炒鸡蛋、包饺子,添一味清香,并不作裹腹之用。
正文 第二章 采蕨菜
小时候,我寄住在外婆家,外婆家靠着一座大山,叫黄瓜山。有山就能长蕨菜,每年三、四月,遍坡都是。
外婆那儿,古风里有一种习俗:采蕨定亲。所以本地人也把“采蕨”叫做“采亲”。每年蕨菜长满山坡的时候,满娘(姑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扎着鲜艳的红头绳,挽了精致的竹篮,上山采亲。
采着采着,就会采到缠有红布带的蕨菜,红布带是大仔(小伙子)栓上的。这时,那大仔往往就在近旁,吼歌子呢,吹笛呢,喊山呢。满娘乐意,就红了脸把红布带蕨菜采在篮子里,红头绳扯下来往地上一扔,扭身就走。大仔就乐颠颠地把红头绳揣进怀里,对着满娘的后影儿高声唱:
红布带,红头绳,满娘羞得不见人。今天躲,明天哥,后晌咱俩一个窝……
刈麦的时候,大仔就帮女家刈麦。麦刈完了,如果女家中意,插秧时还留下,就算是这家的女婿,可以迎娶新娘子了。成亲那天,红布带蕨菜高高悬在门楣,远远近近的人就都来喝喜酒。
可惜,这种习俗到了我外婆这一代,早已不盛行了。只有关于这事的歌谣留下来,供村里的细仔(小孩)撅着光在尘土里尖声尖气地唱:
蕨菜蕨菜象根筷,两根合起好拈菜;蕨菜蕨菜系根绸,满娘嫁在东湾头……
后来,读了书,识了字,偶尔翻开《诗经》,见到采蕨的句子: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见,我心则说!
想来,这借采蕨会情郎的诗句,就是描述这种习俗的吧!
蕨菜本来是很平常的野菜,采回来用碱水泡,去其苦涩,然后晾干,可炒,可炖,可煎麦粑,也可用盐腌制起来,装进坛子,能吃到第二年。因为多,贱,日子艰难的时候,蕨菜大多与其它杂粮作山民度饥荒用。后来日子红火了,蕨菜却再也离不得,家家厨下仍装了几大坛子。
像其他地方的针线活一样,这里的满娘的本事全在蕨菜里头。同样的蕨菜,不同的做法,加不同的佐料,能干的满娘能制出二三十种花样来,使一家人整年吃蕨菜都不会厌口。
虽然平常,但蕨菜却是农家走亲串户必备之物:麻糖、糍粑、蕨菜、双黄鸭蛋。四色礼品,缺一不可。既朴素,又体面。
后来,蕨菜又进了城,一束一束的用细绳栓了,摆在店里显眼的地方。店门外还要挂一块大招牌,白底黑字:蕨菜。
近年,家乡又办起了蕨菜加工厂,加工成盐蕨菜、酸蕨菜、酱蕨菜、蕨菜辣丝、蕨菜豆豉……蕨菜竟伴随家乡人民走向了全国,走向了港澳东南亚,被称着山珍。
虽然是山珍,因为并没有人特意去种,所以还是野菜。
正文 第三章 菜豆花
现在的孩子,还有谁会唱这首童谣呢——
“推磨儿,拉磨儿,磨豆花儿,请大娘,大娘不吃菜豆花,打烂沙锅‘嘣、嘣、嘣’!”
在我小的时候,菜豆花可是稀罕的物什呢。记得在那时,家里来人来客,爸妈经过艰难的合计,总是说:“磨菜豆花吧。”我们姐弟几个就很勇武地争着去推磨。
菜豆花是很经济的。豆子磨成浆,入锅煮,同胆巴点了,沉淀,滗去清水。然后和了蔬菜和少量的肉末,加上佐料红烧,味道鲜美得很。在那时的我看来,便是天下第一菜了。菜豆花既节约开支,又顾全了主人的脸面,所以那会儿待客,它总是主菜。
我们家是不常吃菜豆花的。一家九口人,老老小小。爸妈在镇修缮社做工,每月拢共七十多块钱。大姐可以挣工资了,但弟妹都还年幼,只好留在家里做家务。我们总盼着能吃上一顿菜豆花,年节是一定的,心急也不能早到,便盼来客。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到门边去看,看门框上吊下蛛网没有:“想不忙,早起床;蜘蛛门前吊,晚上有客到。”
有时,果真就有客到了。我们家几经搬迁,亲戚渐渐疏远,常来的是舅舅。舅舅的衣着,即使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镇,也显破旧。但他总是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山货,教我一些有趣的东西。有一次,他教了我这首童谣。我问他:“为啥‘大娘’不吃菜豆花呢?”
舅舅笑了:“这是反话呀。说她抢得凶,把沙锅碰翻了。”真的呢,这么美味的菜肴,不抢翻沙锅才怪!
说来不相信,菜豆花还能治病!那时,我拉肚子,痛得厉害,一天拉五次,人都脱形了。找医生看。打针,吃药,全没用。什么也不能进口,却想吃菜豆花。父亲说:“拉肚子呢,咋吃得?”母亲却心疼了:“看孩子怪可怜,煮一顿吧。”终于破例煮了一顿菜豆花。我一口气吃了三大碗,小小的肚子撑得滚圆。第二天,病竟不治而愈!
跑去告诉医生,医生不信。我记得那是个老人。他抚着自己的秃顶,连连摇头:“怪事,怪事。”
就这样,菜豆花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后来,日子好过起来,不经意中,菜豆花慢慢地从饭桌上消失。要推磨,要煮,要用胆巴点,还要加蔬菜红烧,谁也懒得去费这一番工夫了。再后来,我们搬离了小镇,住进了城里。菜豆花连同那个磨豆子的笨拙的石磨,永远只是记忆了。只是偶尔举箸,还会想起那首童谣,若有所失。
这年春节,搭车从某县城过,看到路边一副大招牌,右下角一行小字:“菜豆花。”那么小的字,又在毫不起眼的位置,我却一眼就看到了。赶紧下车,要了一碗。菜里加了火腿,腊肉,香菇,黄花,油汪汪地诱人。夹了一口,味道竟大不如前。几箸下来,终于败了兴,怅然而去。
已非斯时斯地,没有了当初吃菜豆花的心境,就算是原来的味道,也不再是原来的菜豆花了吧?又怎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呢?
正文 第四章 锅锅宴
我现在对于小时候冬天的记忆,仿佛就只有“锅锅宴”了。
那时,冬天常常下雪的,家里总生了一个用破瓷盆糊的小火炉。
炭,是炉渣堆里捡来的。傍晚,一家人围了火炉,通红的炉火映了各人的脸,都暖暖的。炉火上炖一只乌黑的缺耳朵的小铝锅,翻滚的水,一小撮盐,几滴油,少许干辣子——这就是锅锅宴了。
说是“宴”,实际寒碜得很。那时并没有什么吃的,就萝卜还贱,零卖两分钱一斤,整挑买只算一分五。我们家总是成挑买的。大部分切了,挂在屋檐下,制成风萝卜干,使得一年四季都有菜吃。小部分堆在屋角,供冬天的食用了。傍黑,洗净,一片一片切了,莹白地在烧箕里盛着,上面滚着些火的红光,在人的心里映出些暖暖的渴望。
待到身子烤暖和了,水也便烧开了。把那一块块白玉投进去,不一会儿香气就钻了出来,满屋子的空气也都有了生气,活起来。若是爸爸先前还讲着故事,这会儿也停了下来。大家都静静地聆听铝锅里“啪啪啪”的歌子,心里有种痒酥酥的快活。
有时,能有一小撮葱花,最好的时候,汤里甚至能有几根肉摊上卖剩的骨头,洒上些姜末,那香味就愈飘得悠远。仿佛整个冬天都在这股暖融融的香味里愉悦的呼吸。
煮熟了,揭开盖子,一股白气冲上来,对面的人影便如在水面一般晃荡,仿佛醉汉立不住脚。白气散开,是一片一片的白玉,在清幽幽的汤里半沉半浮着。大家看着,就都举箸。
这时,我记得,有一次爸爸还吟了几句:
“清水浮白荷,
玉泉涌珍珠。
而今夹一块,
三月不食肉。”
边吟,还边摇筷子晃脑袋。
其时,正是“文革”后期,爸爸“走资派”的帽子还戴着(他戏称节约了买帽子的钱),上班之余,居委会安排他扫大街。妈妈从火柴厂要了些材料回家,让我们几姐弟糊火柴盒,以补贴家用。糊一百个火柴盒,才两角钱。爸爸小诗的最后一句,倒是实情。
可是,每晚围着炉火,这一切就都抛在了脑后。
我人小,够不着,面前放一只碗,都给我夹。爸爸每夹一块,就说:“来,吃块鸡腿。”“给你个燕窝。”一会儿就堆了一大碗,往往倒比父母哥姐吃得多些。有一次,邻居杨二娘疑惑地问三姐:“昨晚你们煮什么吃呢?又是鸡又是鱼的。”我在一旁不禁大笑。
但这并不是吃着玩儿,而是代替晚餐的。
我就吃着萝卜长大了。邻居都说我们家的孩子长得水灵,想来就是吃萝卜的缘故罢?
整个冬天,我们家的炉火都是暖暖的。
正文 第五章 看电影
七十年代初,文化正被革着命。那时,乡下是难得看场电影的。
偶尔放一场,四乡八井的人都来看。
看电影的场景很热闹。男女老幼,密密麻麻挤满坝子。电筒是奢侈品,火把便成了主要的照明用具。砍一截青竹,塞块破布,桐油是自家榨的。天黑时,四面八方都有灯火往这里来。乡下没有专门的放映场,常常是借了队上晒谷子的坝子。坝子很大,能容纳八、九百人,这是那时集体经济的特点。近点的,带张竹凳;远点的,席地而坐。
片子不会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中国的新闻简报,越南的飞机大炮,朝鲜的哭哭笑笑,阿尔巴尼亚的看了莫名其妙。”赶了十几里地,往往还是八百年前看过的老片子。一群人却张大了嘴,瞪着眼,看得有滋有味。看到兴起时,便把巴掌拍得“啪啪”响。
然而,对于青年男女,看电影的乐趣却不在看电影,而在电影之外。在乡下,难得有集会,青年男女交往颇不便。除了赶场,便是看电影了。赶场在白日,且人多眼杂,不敢动手动脚。看电影却在夜晚,且是露天,四周就是野地,没有限制。大队一通知看电影,青年男女便早早收了工,回家冲个澡,穿戴整齐,兴冲冲地出门邀朋唤友。
到了放映场,这边那边打招呼递烟,往人群里瞄自己期待的身影,说话大声武气,乱得一塌糊涂。电影开映好一会儿才静得下来,已是一对一对地坐了。这时且不忙离开,先说说情话,于暗处掐掐对方的丰臀。因为还有晚到者往这儿赶,不敢去野地里亲热,怕人撞见。
电影映了一半,人群开始悄悄浮动。有人佯称:“二娃子,走,屙尿。”便有青年男女溜下坝子,借着夜幕的掩护,相偎着亲热起来。这时,往往有细崽恶作剧,偷偷捡了土块,投向那一对黑影,然后跑开,捂嘴窃笑。那一对便悠然分开,慌忙回顾,却不敢声张,赶忙换个地方。
这种约会不能成为秘密。父母知晓,每次放电影,少不了一阵争吵。“去嘛!回来不打断你的狗腿!”子女却硬起,宁愿一顿打,也要偷跑了去。
后来,队上就组织了“精神文明清查小组”,专门在放电影时值勤了。抓到过几队,罚款,且在下一次放电影时,在喇叭里通报出来,以示警告。看电影的人便奇怪地少起来。
幸喜不久,“文革”即告结束,又包产到户,办起了乡镇企业。
有了钱,青年们一致要求修个电影院。电影院修起,青年男女就公然在电影院出双入对了。
正文 第六章 春妮子
故乡小镇松溉,镶在川江边的一个山垭口里。石板街行至江边陡然一跌,石阶一级一级地矮下去,是一个小小的码头。码头上整日里栓着几只破旧的木船,只一艘短途载客的机帆船来来往往。
我们家就在码头上,是座小木楼。一半骑在坎上,一半却探出来,由几根木柱撑着。夏天,江水常常涨到木楼下。我每天就靠在木楼窗前往江上望。水鸟,白帆,纤夫,上下客船的鼎沸人声。这天,就看到码头上多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木船——它是带乌蓬的!乌蓬船旁还依着一只小小的渔船,怕连一个人也载不动呢。
我就注意起这条乌蓬船来。
早上,小渔船由一个中年汉子撑了,往下游河湾里荡去,撒下钓钩。乌蓬船尾一个小灶便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瘦小的女孩拖着大辫子,猫着腰在那里弄早饭。淘米水在船舷边“哗哗哗”地激起小水花。她一会儿弯进蓬里,一会儿又出来,大辫子在脑后悠悠地起伏。有时,湿柴冒出的浓烟熏得她大声咳嗽。等中年汉子撒完钩回来,靠好渔船,早饭也做好了。中年汉子就端了一个大海碗蹲在船头呼呼地吃。女孩却进到了舱里。吃过饭,中年汉子照例又上街卖前一天收获的鱼儿。并不多,只几斤吧,但可以换回一天的伙食了。汉子回来时,照例还拎一包中药。船上什么人病了?我没见着。中午,黄昏,这父女俩就上渔船,到河湾收钩。回来,船尾又升起了炊烟。
这天,舅舅从乡下来了。奶奶说,买条鱼吧。我抢着说:“我去!码头上有条小渔船呢,那里有鲜鱼卖的。”
我揣了钱,跳下台阶,向乌蓬船跑去。到了。那女孩在船尾熬着药,我踌躇地站住了,在河滩上探望。蓬子里半躺着一个中年妇女,腆着肚子,额上包着一张很大的蓝格帕子。这是她母亲吧?怀着孩子,可是又病了。
那女孩终于注意了我,放下手中的蒲扇,说:“小孩,干什么呢?”小孩!你大我多少呢!我心里说,可是还是告诉她:“买条鱼。”谁知她挥挥手,说:“没有了!”我颓丧地转身要走,蓬子里的母亲却说:“春妮子,后舱那条卖给他吧。”原来她叫春妮子!
我站住了,听到春妮子说:“妈,这条是留给你补身子的呢。”母女俩在那里嘀嘀咕咕一阵,春妮子从船尾走过来,气冲冲地说:
“卖给你!”
她瞪着我,脸涨得通红,穿一件蓝布碎花小褂。额前一绺刘海。
耳垂下的颈项上点着一颗小小的黑痣。我无端地觉得这颗黑痣分外地美丽。
中午,奶奶做了一碗豆瓣鱼,香喷喷地端上桌。可是我连碰都不碰。奶奶觉得奇怪,要摸我的额头:“病了?”我躲开了。想起春妮子涨红的脸,想起船舱里那位母亲,她中午没有鱼吃了。奶奶真是的,为什么要买鱼吃呢!
我又来到窗前。
乌蓬船又升起了袅袅的炊烟。那一家子还是那么平静地生活着,并没有因为一条鱼的被卖掉而有所改变。
有时,父亲上街了,春妮子就在船尾洗着衣裳。一边洗,一边在“哗哗”的水声中锐声唱起歌来。那歌声象小船一样起伏着,宛若水面闪闪的银光,荡满码头。有时,她拎着一个长颈玻璃瓶到街上来买酱油,塑料凉鞋(在船上她总是光着脚的)在石板街上踏出清脆的乐音。我就站在街沿上看她。有一次,我见她在吴二伯的杂货摊前站了很久,拿起一根鲜亮的红绸绳,翻来覆去地看着,却终于轻轻地放下了。这红绸绳扎在她的大辫子上,一定很漂亮的。可惜,后来却被前街的杜二姐买走了。
我想,我有钱了,一定给春妮子买根比这好看十倍的红绸绳。
我这样憧憬着。
可是,有一天,乌蓬船不见了。原来泊船的地方飘着几片烂黄的菜叶。
他们到哪里去了呢?
后来听说他们是叫“革委会”的人赶走了。说是不能卖鱼呢。
怪不得前几天见几个“红袖笼”上了他们的船。
……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后来我再也没见着他们。只是在忙忙碌碌的空隙,还会想起那条乌蓬船,想起那个叫春妮子的女孩。
故乡我倒是回过一次,修了很多楼房,码头也大变样了,新添了两艘大客轮。那么,春妮子怕是早已不以打渔为生,而住上了楼房了吧。
说当她也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街坊有位吴三伯在外地贩卖私盐,给人家诬着盗贼,抓进了监狱,被判斩首。狱卒知道他是冤枉的,同情他,于是给了他一个逃生的办法。说侩子手是他的哥们,斩首那天,他请侩子手下刀之前先在吴三伯的脸上拍一下,然后举刀,吴三伯就乘侩子手举刀而未落的时机,拔腿就跑。自己和其他狱卒只假装追一下,让他逃脱。吴三伯眼看伸冤无望,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好答应照办。谁知,到了行刑那天,这一招竟然奏效,吴三伯居然逃脱了!
吴三伯既然是死囚,当然不敢回家,于是逃到很远的外地,依然做他的贩盐生意,还在外地又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幸喜几年后革命党推翻了满清王朝。于是吴三伯就想回小镇来看他原来的妻子吴三婶。
吴三伯回到家,原以为吴三婶会万分欢喜。谁知,吴三婶看到他,却惊恐无比,道:“你,不是被斩首了吗?”
吴三伯于是把他如何逃脱,并在外地躲了几年的事情讲给了吴三婶听。吴三婶无论如何不相信,还说她早已把吴三伯的尸首埋葬在了后山。这下可把吴三伯搞糊涂了,他坚信一定是吴三婶弄错了,因为自己这几年的生活是真实而实在的啊!
吴三婶进内拿出一件血衣,告诉吴三伯:“埋葬你以后,我特意留下你斩首那天穿的衣服做为纪念。”
吴三伯一看血衣,立即想起,原来,那天侩子手的钢刀在自己的脸上一拍,自己一激灵,想跑,腿却早已跪酸麻了,未及起身,早已身手异处——自己是早已死了!
心念一动,吴三伯立即化为一摊浓血。
奶奶说,一个人死了,还以为自己活着,就会变成魇,在人群中象普通人那样过活。只有知道真相的人,拿着确凿的证据,告诉他,他早已死了,他才会真正地死去!(至于侩子手用钢刀拍吴三伯脸这一节,奶奶解释说,侩子手杀人之前都要用钢刀突然拍一下犯人的脸,犯人不备,一激灵,就会不觉伸长脖子——正好伸出来让侩子手砍!)
听了奶奶这个关于魇的故事,我竟然觉出前所未有的恐怖,对于白天也害怕起来。开始注意观察我身边的人是否有异相——有时觉得某人的一手一足都象魇呢!
当然,我最害怕的是某天突然有一个人走过来,拿出某个我目前尚未知的证据,对我说:
“喂,你早已死了!”
乖乖的东!
正文 第十章 山地颠轿
八里一音,十里一俗。
真是这样的。外婆家离松溉不过二、三十里地吧,那里的习俗却是别样的。
外婆家背靠黄瓜山,地处山地。山地人家迎亲,还依旧俗:抬花轿。抬轿必颠轿,因是山地,便别有情趣。
新娘子早在头一天就已经断食。一是无法方便——中途不能下轿,二是免得颠轿时呕吐。一大早,梳洗整齐,罩了红盖头,静待迎亲队伍。
花轿来了。由一个漂亮机灵的白胖童子作押轿郎——童子坐过的花轿,新娘再坐,婚后必得贵子。花轿,一例的轻巧、结实。轻巧,利于爬山;结实,不怕颠。红杠红罩子,轿顶热热闹闹地扎了龙凤呈祥。轿夫全是健壮漂亮的人物,束着红布腰带,斜批红垫肩,一脸抑制不住的快活。
起轿,上山。山路九道十八拐,曲曲幽幽。轿夫们不慌不忙,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沿山道一路悠悠摇来。腿上悠哉游哉,嘴上可不闲着,七嘴八舌,逗新娘说话。
“新娘子,坐稳喽,丢了进不得洞房哟。”
“新娘子,把手伸出来给我抠下痒啥。”
有狡黠一点的,从地上捡起一块干牛屎,塞进轿缝,却又惊叫:
“啊呀,不得了,新娘子屙牛屎!”
一路玩笑。却也不寂寞。
新娘子出门前照例受过母亲的教导,不能开口说话,不然,一过门,两口子有吵不完的架。
轿夫门见这招不灵,也不懈气。有口音亮点的,就唱起了小曲:
小郎今年刚满十,
娶进一个大阿姊。
(哎哟!)
阿姊长得乖又乖,
可惜小郎不晓爱。
(哎哟!)
阿姊要他摸奶子,
他说他不吃奶水。
(哎哟!)
阿姊要他解裤带,
他说屋里没尿罐。
(哎哟!)
……
轿夫们大声吼着“哎哟”,合着节奏,轿子上下起伏。新娘子听得又羞又有趣,想看看唱歌的人,却不敢掀开轿帘,只轻轻揭起盖头,从轿缝里偷眼看那一个个青乎乎的光头。
突然,轿子猛一颠,新娘子差点跌出轿去——原来下山了。轿夫们一手扶轿杠,一手叉腰,喊着号子,快步跑起来。那号子也喊得有名堂: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明晃晃。
(后面应)地下水凼凼。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有老鸹。
(后面应)地上有道拐。
杭育!杭育!”
原来,后面看不清道,得前面不断提醒。
山路窄,且曲,不平,七扭八拐。偏偏轿夫故意抬高脚步,纵情疾跑。轿子便像浪里的小船,七上八下,摇摇摆摆。新娘子歪过来歪过去,五脏六腑都翻江倒海起来,又不敢开口,只死命地抓住轿杠。
正跑间,前头轿夫锐声喊:“天上亮光光。”后头急应:“地上树桩桩!”喊罢,轿杠一下子顶在树上,轿夫猛收住脚,轿子便突地顿住。轿子里一声尖叫,人不曾跌出来,倒滚出一只千层底绣花布鞋。
轿夫们便哄然爆出一阵大笑,拾起新鞋,揣进怀里。
一路跑跑停停,停停跑跑,轿夫们越颠越高兴。脚步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轿杠也一会儿换到左肩,一会儿换到右肩。远远地看,花轿便像一只翻飞的花蝴蝶,一路翩翩。
新娘子一上午的精心打扮全部报废。待到拢得婆家,已是乌云散乱,胭脂不匀。掉了一只鞋,当然下不得轿。没奈何,新郎掏出红封,向轿夫们“买”下新鞋,由伴娘给新娘穿上,才扶出花轿。还未过门,已吃了一回做媳妇的苦头。

『贰』 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亦舒也有同名小说《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同时也是一部港产电影的名称。

『叁』 谁有《朝花夕拾》原文(全部)

小引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鸣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
广州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入,逼得人只能勉强穿一件单衣。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范爱农
在东京的客店里,我们大抵一起来就看报。学生所看的多是《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专爱打听社会上琐事的就看《二六新闻》。一天早晨,辟头就看见一条从中国来的电报,大概是:——�
“安徽巡抚恩铭被JoShikiRin刺杀,刺客就擒。”�
大家一怔之后,便容光焕发地互相告语,并且研究这刺客是谁,汉字是怎样三个字。但只要是绍兴人,又不专看教科书的,却早已明白了。这是徐锡麟,他留学回国之后,在做安徽候补道,办着巡警事物,正合于刺杀巡抚的地位。�
大家接着就预测他将被极刑,家族将被连累。不久,秋瑾姑娘在绍兴被杀的消息也传来了,徐锡麟是被挖了心,给恩铭的亲兵炒食净尽。人心很愤怒。有几个人便密秘地开一个会,筹集川资;这时用得着日本浪人了,撕乌贼鱼下酒,慷慨一通之后,他便登程去接徐伯荪的家属去。�
照例还有一个同乡会,吊烈士,骂满洲;此后便有人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满政府的无人道。会众即刻分成两派:一派要发电,一派不要发。我是主张发电的,但当我说出之后,即有一种钝滞的声音跟着起来:——
“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
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象在渺视。他蹲在席子上,我发言大抵就反对;我早觉得奇怪,注意着他的了,到这时才打听别人:说这话的是谁呢,有那么冷?认识的人告诉我说: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
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还害怕,于是便坚执地主张要发电,同他争起来。结果是主张发电的居多数,他屈服了。其次要推出人来拟电稿。�
“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他说。�
我觉得他的话又在针对我,无理倒也并非无理的。但我便主张这一篇悲壮的文章必须深知烈士生平的人做,因为他比别人关系更密切,心里更悲愤,做出来就一定更动人。于是又争起来。结果是他不做,我也不做,不知谁承认做去了;其次是大家走散,只留下一个拟稿的和一两个干事,等候做好之后去拍发。�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天下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
然而这意见后来似乎逐渐淡薄,到底忘却了,我们从此也没有再见面。直到革命的前一年,我在故乡做教员,大概是春末时候罢,忽然在熟人的客座上看见了一个人,互相熟视了不过两三秒钟,我们便同时说:——
“哦哦,你是范爱农!”�
“哦哦,你是鲁迅!”�
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他眼睛还是那样,然而奇怪,只这几年,头上却有了白发了,但也许本来就有,我先前没有留心到。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谈起自己的经历来,他说他后来没有了学费,不能再留学,便回来了。回到故乡之后,又受着轻蔑,排斥,迫害,几乎无地可容。现在是躲在乡下,教着几个小学生糊口。但因为有时觉得很气闷,所以也趁了航船进城来。�
他又告诉我现在爱喝酒,于是我们便喝酒。从此他每一进城,必定来访我,非常相熟了。我们醉后常谈些愚不可及的疯话,连母亲偶然听到了也发笑。一天我忽而记起在东京开同乡会时的旧事,便问他:——�
“那一天你专门反对我,而且故意似的,究竟是什么缘故呢?”�
“你还不知道?我一向就讨厌你的,——不但我,我们。”�
“你那时之前,早知道我是谁么?”�
“怎么不知道。我们到横滨,来接的不就是子英和你么?你看不起我们,摇摇头,你自己还记得么?”�
我略略一想,记得的,虽然是七八年前的事。那时是子英来约我的,说到横滨去接新来留学的同乡。汽船一到,看见一大堆,大概一共有十多人,一上岸便将行李放到税关上去候查检,关吏在衣箱中翻来翻去,忽然翻出一双绣花的弓鞋来,便放下公事,拿着子细地看。我很不满,心里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自己不注意,那时也许就摇了摇头。检验完毕,在客店小坐之后,即须上火车。不料这一群读书人又在客车上让起坐位来了,甲要乙坐在这位子,乙要丙去坐,做揖未终,火车已开,车身一摇,即刻跌倒了三四个。我那时也很不满,暗地里想:连火车上的坐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自己不注意,也许又摇了摇头。然而那群雍容揖让的人物中就有范爱农,却直到这一天才想到。岂但他呢,说起来也惭愧,这一群里,还有后来在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被囚在黑狱里,到革命后才见天日而身上永带着匪刑的伤痕的也还有一两人。而我都茫无所知,摇着头将他们一并运上东京了。徐伯荪虽然和他们同船来,却不在这车上,因为他在神户就和他的夫人坐车走了陆路了。�
我想我那时摇头大约有两回,他们看见的不知道是那一回。让坐时喧闹,检查时幽静,一定是在税关上的那一回了,试问爱农,果然是的。�
“我真不懂你们带这东西做什么?是谁的?”�
“还不是我们师母的?”他瞪着他多白的眼。�
“到东京就要假装大脚,又何必带这东西呢?”�
“谁知道呢?你问她去。”�
到冬初,我们的景况更拮据了,然而还喝酒,讲笑话。忽然是武昌起义,接着是绍兴光复。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老迅,我们今天不喝酒了。我要去看看光复的绍兴。我们同去。”�
我们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满眼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什么铁路股东是行政司长,钱店掌柜是军械司长……。这军政府也到底不长久,几个少年一嚷,王金发带兵从杭州进来了,但即使不嚷或者也会来。他进来以后,也就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
我被摆在师范学校校长的饭碗旁边,王都督给了我校款二百元。爱农做监学,还是那件布袍子,但不大喝酒了,也很少有工夫谈闲天。他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
“情形还是不行,王金发他们。”一个去年听过我的讲义的少年来访我,慷慨地说,“我们要办一种报来监督他们。不过发起人要借用先生的名字。还有一个是子英先生,一个是德清先生。为社会,我们知道你决不推却的。”�
我答应他了。两天后便看见出报的传单,发起人诚然是三个。五天后便见报,开首便骂军政府和那里面的人员;此后是骂都督,都督的亲戚、同乡、姨太太……。�
这样地骂了十多天,就有一种消息传到我的家里来,说都督因为你们诈取了他的钱,还骂他,要派人用手枪来打死你们了。�
别人倒还不打紧,第一个着急的是我的母亲,叮嘱我不要再出去。但我还是照常走,并且说明,王金发是不来打死我们的,他虽然绿林大学出身,而杀人却不很轻易。况且我拿的是校款,这一点他还能明白的,不过说说罢了。�
果然没有来杀。写信去要经费,又取了二百元。但仿佛有些怒意,同时传令道:再来要,没有了!�
�不过爱农得到了一种新消息,却使我很为难。原来所谓“诈取”者,并非指学校经费而言,是指另有送给报馆的一笔款。报纸上骂了几天之后,王金发便叫人送去了五百元。于是乎我们的少年们便开起会议来,第一个问题是:收不收?决议曰:收。第二个问题是:收了之后骂不骂?决议曰:骂。理由是:收钱之后,他是股东;股东不好,自然要骂。�
我即刻到报馆去问这事的真假。都是真的。略说了几句不该收他钱的话,一个名为会计的便不高兴了,质问我道:——�
“报馆为什么不收股本?”�
“这不是股本……”�
“不是股本是什么?”�
我就不再说下去了,这一点世故是早已知道的,倘我再说出连累我们的话来,他就会面斥我太爱惜不值钱的生命,不肯为社会牺牲,或者明天在报上就可以看见我怎样怕死发抖的记载。�
然而事情很凑巧,季弗写信来催我往南京了。爱农也很赞成,但颇凄凉,说:——
“这里又是那样,住不得。你快去罢……。”�
我懂得他无声的话,决计往南京。先到都督府去辞职,自然照准,派来了一个拖鼻涕的接收员,我交出账目和余款一角又两铜元,不是校长了。后任是孔教会会长傅力臣。
报馆案是我到南京后两三个星期了结的,被一群兵们捣毁。子英在乡下,没有事;德清适值在城里,大腿上被刺了一尖刀。他大怒了。自然,这是很有些痛的,怪他不得。他大怒之后,脱下衣服,照了一张照片,以显示一寸来宽的刀伤,并且做一篇文章叙述情形,向各处分送,宣传军政府的横暴。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我从南京移到北京的时候,爱农的学监也被孔教会会长的校长设法去掉了。他又成了革命前的爱农。我想为他在北京寻一点小事做,这是他非常希望的,然而没有机会。他后来便到一个熟人的家里去寄食,也时时给我信,景况愈困穷,言辞也愈凄苦。终于又非走出这熟人的家不可,便在各处飘浮。不久,忽然从同乡那里得到一个消息,说他已经掉在水里,淹死了。�
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
夜间独坐在会馆里,十分悲凉,又疑心这消息并不确,但无端又觉得这是极其可靠的,虽然并无证据。一点法子都没有,只做了四首诗,后来曾在一种日报上发表,现在是将要忘记完了。只记得一首里的六句,起首四句是:“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中间忘掉两句,末了是“旧朋云散尽,余亦等轻尘。”�
后来我回故乡去,才知道一些较为详细的事。爱农先是什么事也没得做,因为大家讨厌他。他很困难,但还喝酒,是朋友请他的。他已经很少和人们来往,常见的只剩下几个后来认识的较为年青的人了,然而他们似乎也不愿意多听他的牢骚,以为不如讲笑话有趣。�
“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他时常这样说。�
一天,几个新的朋友约他坐船去看戏,回来已过夜半,又是大风雨,他醉着,却偏要到船舷上去小解。大家劝阻他,也不听,自己说是不会掉下去的。但他掉下去了,虽然能浮水,却从此不起来。�
第二天打捞尸体,是在菱荡里找到的,直立着。�
我至今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他死后一无所有,遗下一个幼女和他的夫人。有几个人想集一点钱作他女孩将来的学费的基金,因为一经提议,即有族人来争这笔款的保管权,——其实还没有这笔款,大家觉得无聊,便无形消散了。�
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

十一月十八日。

藤野先生
东京也无非是这样。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确也象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中国留学生会馆的门房里有几本书买,有时还值得去一转;倘在上午,里面的几间洋房里倒也还可以坐坐的。但到傍晚,有一间的地板便常不免要咚咚咚地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如何呢?
我就往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去。从东京出发,不久便到一处驿站,写道:日暮里。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水户了,这是明的遗民朱舜水先生客死的地方。仙台是一个市镇,并不大;冬天冷得利害;还没有中国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希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监狱旁边一个客店里的,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息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先生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客店兼办囚人的饭食和我不相干,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别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别一家,离监狱也很远,可惜每天总要喝难以下咽的芋梗汤。
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解剖学是两个教授分任的。最初是骨学。其时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
“我就是叫作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他接着便讲述解剖学在日本发达的历史,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便是从最初到现今关于这一门学问的著作。起初有几本是线装的;还有翻刻中国译本的,他们的翻译和研究新的医学,并不比中国早。
那坐在后面发笑的是上学年不及格的留级学生,在校已经一年,掌故颇为熟悉的了。他们便给新生讲演每个教授的历史。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胡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有一回上火车去,致使管车的疑心他是扒手,叫车里的客人大家小心些。
他们的话大概是真的,我就亲见他有一次上讲堂没有带领结。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他使助手来叫我了。到得研究室,见他坐在人骨和许多单独的头骨中间,——他其时正在研究着头骨,后来有一篇论文在本校的杂志上发表出来。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他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他收下了,第二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一星期要送给他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了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
可惜我那时太不用功,有时也很任性。还记得有一回藤野先生将我叫到他的研究室里去,翻出我那讲义上的一个图来,是下臂的血管,指着,向我和蔼的说道:——
“你看,你将这条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了。——自然,这样一移,的确比较的好看些,然而解剖图不是美术,实物是那么样的,我们没法改换它。现在我给你改好了,以后你要全照着黑板上那样的画。”
但是我还不服气,口头答应着,心里却想道:——
“图还是我画的不错;至于实在的情形,我心里自然记得的。”
学年试验完毕之后,我便到东京玩了一夏天,秋初再回学校,成绩早已发表了,同学一百余人之中,我在中间,不过是没有落第。这回藤野先生所担任的功课,是解剖实习和局部解剖学。
解剖实习了大概一星期,他又叫我去了,很高兴地,仍用了极有抑扬的声调对我说道:——
“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但他也偶有使我很为难的时候。他听说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但不知道详细,所以要问我怎么裹法,足骨变成怎样的畸形,还叹息道,“总要看一看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新约》上的句子罢,但经托尔斯泰新近引用过的。其时正值日俄战争,托老先生便写了一封给俄国和日本的皇帝的信,开首便是这一句。日本报纸上很斥责他的不逊,爱国青年也愤然,然而暗地里却早受了他的影响了。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便将这事告知了藤野先生;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到第二学年的终结,我便去寻藤野先生,告诉他我将不学医学,并且离开这仙台。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教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其实我并没有决意要学生物学,因为看得他有些凄然,便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
“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他叹息说。
将走的前几天,他叫我到他家里去,交给我一张照相,后面写着两个字道:“惜别”,还说希望将我的也送他。但我这时适值没有照相了;他便叮嘱我将来照了寄给他,并且时时通信告诉他此后的状况。
我离开仙台之后,就多年没有照过相,又因为状况也无聊,说起来无非使他失望,便连信也怕敢写了。经过的年月一多,话更无从说起,所以虽然有时想写信,却又难以下笔,这样的一直到现在,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从他那一面看起来,是一去之后,杳无消息了。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有时我常常想:他的对于我的热心的希望,不倦的教诲,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
他所改正的讲义,我曾经订成三厚本,收藏着的,将作为永久的纪念。不幸七年前迁居的时候,中途毁坏了一口书箱,失去半箱书,恰巧这讲义也遗失在内了。责成运送局去找寻,寂无回信。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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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看了一个方中信的电影《朝花夕拾》,怎么他的角色就叫方中信呢

这部电影是亦舒的小说改编而成的,里面“方中信”这个角色是一个懂得大爱的温暖男人,是亦舒作品中为数不多值得赞赏的好男人。方中信饰演方中信,听上去很奇妙,事实是,当时饰演方中信的是原名为符力的新人,他正是因这部戏而改名为方中信的。

『伍』 求鲁迅的《朝花夕拾》完整版和《朱自清散文集》完整版网盘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亦舒也有同名小说《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同时也是一部港产电影的名称。

文章主要内容

《狗·猫·鼠》——对猫的讨厌和仇恨及原因

《阿长与<山海经>》——怀念长妈妈

《二十四孝图》——批评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五猖会》——描绘封建家长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描绘迷信传说的勾魂使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写作者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以及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写出了对三味书屋喜爱以及热爱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

《父亲的病》——揭露庸医害人的 实质

《琐记》——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

《藤野先生》——写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

《范爱农》——写一个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的故事

写作背景

《朝花夕拾》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1928年9 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于1928年9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1929年2月再版。1932年9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朝花夕拾》共收入十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国初期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及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其中不少作品被纳入初中课本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可见它对教育事业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啊。

创作《朝花夕拾》时鲁迅已是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写了《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愤怒声讨反动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反动政府的迫害,不得不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他曾经先后避居山本医院、德国医院等处。尽管生活艰苦,还写了不少的散文诗和《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三篇散文,它们后来与鲁迅在惨案发生之前,在北京寓所的东壁下创作的《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一起收入了散文集《朝花夕拾》。

1926年9月鲁迅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但他在厦门大学只待了四个多月,因为他发现厦门大学的空气和北京一样,也是污浊的。 鲁迅在这里见识了种种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鲁迅虽然不喜欢厦门大学,但他对自己担任的课程却倾注了全力,他上的课很受学生的欢迎。在繁忙的教学之余,鲁迅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楼上写了很多作品,这其中就包括《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和《范爱农》五篇散文。这五篇散文与在北京创作的另外五篇散文就构成了《朝花夕拾》的全部。

《朝花夕拾》于1927年出版。

艺术特色

1、把记叙、描写、抒情和议论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充满诗情画意。如描写百草园的 景致,绘声绘色,令人神往。

2、在对往事深情地回忆时,作者无法忘却现实,时不时插入一些“杂文笔法”(即对现实的议论),显示了鲁迅先生真实而丰富的内心世界。如《狗·猫·鼠》一文既有作者对童年时拥有过的一只可爱的小隐鼠的深情回忆,又有对祖母讲述的民间故事生动的记叙,同时揭示了现实中那些像极了“猫”的正人君子的真实面目。

3、常摄取生活中的小细节,以小见大,写人则写出人物的神韵,写事则写出事件的本质。如在《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4、作者在批判、讽刺封建旧制度、旧道德时,多用反讽手法,又称“双关”。表面上很冷静地叙述事件的始末,其实是反话正说,在叙述中暗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在《父亲》中,对庸医的行医过程细细道来,没有正面指责与讽刺,但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作者激愤的批判和讽刺;又例如在《藤野先生》中,作者用了“标致”来讽刺清国留学生的丑态;用“精通时事” 来讽刺清国留学生所“精通”的“时事”其实是些无聊的事;用“爱国青年”来反讽当时日本一些受军国主义思想而妄自尊大、盲目忠君、思想狭隘的青年;用“何尝”来加强反语的语气从而加强肯定等等。

5、作者在散文中常用对比手法。如《五猖会》通过我前后心境的对比表达了对封建社会的反感和批判;《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狗·猫·鼠》作者对小隐鼠的爱和对猫的强烈憎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陆』 朝花夕拾有电影版的,也就是鲁迅的

纳尼?
没有的吧,有一个校园的。

『柒』 朝花夕拾电影版和原著的区别 作文400字左右 求解,谢谢!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找不到骂人的词语.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可惜,这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那些煞费苦心“修饰”出来的完美的、让人们去膜拜敬仰的神像,是不能打动人心的.真正能让我们这些在柴米油盐间折腾着的普通人感动的,永远是那些平凡的英雄,那些有过懦弱、有过自私、有过犹豫,然而最后选择了勇敢、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坚定的人.
那些自愿前往偏远地区的志愿者们,难道没有过后悔吗?难道从没有在静夜里独自流下过泪吗?难道没有抱怨过当地不可想象的艰苦条件吗?难道没有在遇到挫折遇到困难时,萌生回家的念头吗?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温暖着那块贫瘠的土地.
那些坚守操节,廉洁奉公的干部们,难道没有羡慕过别人富足的生活?难道没有在贿赂面前感到一丝的犹豫?面对着清苦的生活,难道没有过委屈与不甘?面对妻儿亲友的抱怨,难道没有过歉疚、没有过哑口无言?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清廉,守着自己的良心,不图那个“廉洁”的虚名,只求仰不愧天,俯不愧地.
那些为人们所称颂的英雄们之所以崇高,不是因为他们的“完美”,而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缺陷,以及与缺陷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正是他们的缺陷,使他们离我们是那么近,我们不用仰视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面容;而他们对自身缺陷的战胜,成就了他们的崇高.
为什么总是要把人“神化”呢?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像,真的比混迹于芸芸众生的“人”更有感染力吗?恐怕不见得吧.失去了真实失去了亲切的典范和偶像,立刻便敛去了那温和的笑容,换上一副拒人千里的面孔.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狗·猫·鼠》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